根据监督权的性质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监督重大事项的原则。2、依法实施监督的原则,即监督议案的提出、监督形式的选择运用、监督活动的进行、对监督对象的处置都必须依法进行。 3、科学合理的原则。 4、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