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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2017年第4期(总第110期)
来源:区人大办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人大工作

 

本 期 内 容

 

【动态之窗】
★ 多方联动排查液化气  为居民安全保驾护航
★ 大连湾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代表宣讲人代会会议精神
【他山之石】
★ 人大换届选举要严格遵守“两法”(二)

 


【动态之窗】

 

多方联动排查液化气  为居民安全保驾护航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区部分高层住宅违规使用非 法罐装液化石油气情况的调研通知要求,近日,兴华街道人大工委组织社区与辖区物业、访视员、志愿者等多方联动,分楼包片,由社区书记带队,利用周末晚上时段登门入户,对辖区8层以上且未接入煤气管道供气的住宅楼液化气罐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摸排登记。
    工作人员共走访排 查了怡心园、华锦铭苑、朗香小镇、金街1号等四个小区的24栋居民楼的1687户居民,并建立了《高层建筑使用罐装液化气台账》,对走访住户逐一登记在册。
    排 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还通过入户宣传、广场发放自制宣传单、在楼道宣传栏张贴《液化石油气使用安 全提示》等形式,向使用罐装液化气的住户介绍怎样识别液化气泄漏的方法及应 急措 施、如何检查更换老化胶管等知识,并告知居民到正规供气点换气,严 禁自行拆卸、改装燃气具,做到规范用气。同时,提示8层以上使用罐装液化气的住户,尽量使用电器。
    此次罐装液化气安全排查,得到了社会 力量的大力支持和辖区居民的积极配合,提高了广大群众使用液化气罐的安 全意识。(兴华街道  曹颖军)

 


                                                       大连湾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代表宣讲人代会会议精神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日前,大连湾街道人大工委多措并举,积极组织驻街区人大代表深入各村(社区),深入宣传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
    一是“宣传提纲”进村入户。街工委协调辖区14个村(社区),将人大常委会下发的《甘井子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刊登在各村村报上,并发放到每村每户。截至目前,全街14个村(社区)共发放村报14450份,实现区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家喻户晓。
    二是代表深入选民中间宣讲。区人大代表分别利用辖区单位党员会议、机关会议、职工大会等平台宣讲会议精神,累计召开宣讲会20场次,参与选民2000余人。
    三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代表在宣讲过程中,注重倾听群众呼声,收集民众意见,对选民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记录,就大家提出的问题做耐心细致的答复,并整理归纳出加强社区养老服务、改善辖区周边环境、动 拆 迁回 迁等方面的建议10余条,得到了百姓的赞许、理解和支持。
宣讲活动的开展,达到了凝聚人心、鼓舞人心的目的,拉近了代表与选民的距离,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大连湾街道  杨国新)


【他山之石】

 

 

                                                           人大换届选举要严格遵守“两法”(二)

 

                                                                   ■吴国良(江苏)

 

                                                        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与提名截止时间

 

    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换届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和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鉴于过去有的地方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和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过短,不利于充分发扬民主。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换届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和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至少应有2天的时间提名、酝酿候选人。但这2天时间不一定都讨论选举问题,可以穿插安排讨论其他议程。也就是说,宣布进入选举议程后,代表可以进行提名、酝酿活动,其中还可以穿插安排讨论其他议程,以缩短会议时间。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只适用于换届选举,不适用于另行选举和补选。关于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这是在人大换届选举时大会选举办法所作出的规定。由于每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选举议程,从提名、酝酿候选人到大会正式选举,一般都安排3至5天时间,提名候选人一般应在大会正式选举前的一天截止,以便给大会组织组留出时间,汇总各代表团提名候选人情况,向大会主席团汇报,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联合提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预选及正式代表候选人。因此,大会选举办法规定提名候选人的截止时间是必须的,超过提名截止时间是无效的。

 

                                                                    预选与补选

 

    预选是正式选举前决定候选人取舍的手段。预选的结果并不直接产生人大代表或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只是最后确定候选人。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选举法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如果提名候选人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都要进行预选,以确定正式候选人。关于直接选举中出现代表候选人超过差额比例时要预选的程序,选举法未作规定,这是因为直接选举中,在有些地方选民集中比较困难,统一规定预选,会大大增加选举的工作量,操作起来比较困难。但如果经过几上几下反复讨论协商,意见仍不能集中,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进行预选。预选后仍然必须实行差额选举,即预选后确定的候选人必须符合选举法规定的差额数。预选如何进行,是否必须搞无记名投票等,可由地方各级人大根据实际情况在议事规则或选举办法或者其他方式规定。一般来说,预选的程序和方法,可以简化一些,不宜过于复杂。
补选是指经选举产生的人员死亡、被罢免、辞职等原因出缺而进行的补充出缺的选举。选举换届选举时没有选够的应选人数,不属于补选,属于另行选举,应当按照另行选举的规定进行选举。由于补选只是个别情况,为了简化补选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补选可以等额选举,也可以差额选举,选举的程序和方式也可以适当简化。比如代表是否可以联合提出候选人,如果提出的候选人过多是否需要预选等,都可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因为在我国选举就意味着可以另选他人,只有投票才能另选他人,举手表决和电子器表决,都不能另选他人。所以,无记名投票是选举与任命和决定人选的重要区别。补选时,候选人必须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不能以得票多的当选。与补选相对而言的是增选,但按有关法律规定,每届本级人大代表名额一经确定不能增加;每届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在每届一次会议上一经确定,以后不宜增加。因特殊情况确需增加个别名额的,一般应当按正常程序办理。

 

                                                          无记名投票与决定人选和通过人选

 

    无记名投票即秘 密投票,是指投票人通过选票表示对候选人的赞同、反对、弃权或者另选他人,但不在选票上注明投票人的一种选举方式。由于无记名投票是秘 密填写投票、自己亲自投入票箱,投票人不受外界的干扰,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这种投票方式比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性更强。现行的法律规定,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它不同于任命和决定人选、通过人选的重要区别有两点:一是代表可以联名提出候选人,二是可以另选他人。因此,电子表决器虽然可以是无记名表决,但不能另选他人,所以不是无记名投票。
    决定人选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期间,是指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对大会副秘书长的决定权。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副秘 书长若干人;副秘书长的人选由主席团决定。实践中,主席团还推选若干人为常务主席,由常务主席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还推选若干人为执行主席,分别主持各次大会的全体会议。
    通过人选是指人大会议通过人大专门委员会和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成员的权力。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的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组织的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提请全体会议通过。(《人民代表报》  2017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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